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治安处罚法 > 治安案件管辖 > 治安案件中的回避 > 治安案件查处:九、回避

治安案件查处:九、回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5 01:56:47 人浏览

导读: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