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合并执行原则是什么
导读:
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公开、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治安处罚合并执行原则。那么治安处罚合并执行原则是什么呢?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收集的资料,希望这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治安处罚合并执行原则是什么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治安管理处罚合并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井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关于治安管理处罚合并执行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三、怎么理解治安管理处罚合并执行规定
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上述规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要分别决定,不能合并裁决。所谓分别裁决,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实施的数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种一种地分别进行裁决,有几种违法行为就做几个裁决书。分别裁决有利于分清违法行为的事实、明确责任,为当事人依法寻求救济方便。
2、可以合并执行的处罚种类。合并执行,体现了违法行为和处罚相当的原则,也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处罚种类都适合合并执行。首先,不同种类的处罚就不适合合并执行,例如,罚款与拘留就无法合并执行。其次,两个警告也无法合并执行。适用于合并执行的处罚种类仅仅限于罚款、行政拘留处罚。处两个以上罚款的,按数额相加执行;处两个以上拘留的按天数相加执行;一人既有拘留又有罚款的应分别执行。
3、关于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合并执行后,拘留天数和罚款数额没有上限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罚款的合并执行最高数额仍然没有限制,但是对行政拘留处罚设定了20日的最高期限限制。设定拘留合并执行最高期限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1)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拘留期限不宜过长;(2)执法实践证明,拘留期限过长并不能起到惩处和改造违法行为人的预期效果;
(3)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是比照刑罚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比例而确定的。《刑法》规定的最高有期徒刑是15年,合并执行不得超过20年。
读完之后,相信您对治安处罚合并执行原则是什么有了一定的了解。就是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如果您对治安管理处罚合并执行有其他疑问,或者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您直接向我们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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