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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木林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8 12:18:27 人浏览

导读:

松木他是属于我国经济树木当中的其中一种,如果要进行赔偿程序的话,它会根据不同树木的种类来进行计算,如果涉及土地比较大的话,它会根据土地面积来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松木林补偿标准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松木他是属于我国经济树木当中的其中一种,如果要进行赔偿程序的话,它会根据不同树木的种类来进行计算,如果涉及土地比较大的话,它会根据土地面积来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松木林补偿标准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松木林补偿标准

  最低标准省政府此次划定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标准为最低标准:一类区价格38750元/亩二类区价格为37750元/亩三类区价格为36750元/亩四类区价格为35750元/亩省政府明确,各地在征收耕地时,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 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除了细化到区一级的征地补偿最低标准之外,省里还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当地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各县(市、区)要在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基础上,将辖区划分3-5个区片,明确区片范围,确定具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建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

  二、树木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2、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5—20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5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

  未成林每亩2667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三、征地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松木林补偿标准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土地纠纷来说,在一般情况下它会跟一些收益以及补偿程序有非常重大的关系,并且要明确自己的价值以及收入。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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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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