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征地补偿 > 征地补偿纠纷 >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有哪些类型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有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05:42:52 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知道跟征地方协商不成有纠纷,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的纠纷。今天,就带你来了解一下还有哪些纠纷吧,而这些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有哪些类型,发生了该怎么处理,标准又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知道跟征地方协商不成有纠纷,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的纠纷。今天,就带你来了解一下还有哪些纠纷吧,而这些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有哪些类型,发生了该怎么处理,标准又是什么。

  一、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有哪些类型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三、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清楚了纠纷的类型呢,这样以后,再看到相似的新闻就知道是属于什么纠纷了。好了,以上就是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有哪些类型的相关内容了,不知道有没有解决你的疑问呢,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进行解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