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征地补偿 > 非法征地 > 违规征地 > 泗洪局创新执法机制严防违法违规用地

泗洪局创新执法机制严防违法违规用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0 22:02:23 人浏览

导读: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建强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在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中有效发挥执法监管和保驾护航作用。近日,江苏省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件,建立健全执法监察机构,创新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建强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在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中有效发挥执法监管和保驾护航作用。近日,江苏省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件,建立健全执法监察机构,创新监管机制,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落实巡查“四报”制,细化内部责任追究制,着力构建“监管有力,预防有效,保护有方,保障有利”的执法监管体系,全面推进依法依规用地秩序向好转变发展。

以健全执法机构为抓手,严格落实局领导包片责任制。为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执法关口前移,重心向基层延伸,强化目标责任意识,该局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一把手抓全面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将全县23个乡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分为四个工作责任片。各包片领导对本包片范围内的执法巡查、案件查处、信访稳定等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并对包片乡镇国土资源目标考核负总责,各片领导分管的股室负责人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工作落实。要求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基层国土所当前存在的执法难、难执法等问题。与此同时,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设立24个执法监察中队,每个国土所加挂执法监察中队的牌子,明确所长兼任监察中队队长职务,所内人员均为监察员,各村居委会配齐国土协管员,健全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执法监察网络,进一步落实全员执法监察任务和责任。

以超前预防违法为重点,强力推进巡查“四报”制。《通知》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原则,突出抓好执法巡查工作,规定各国土所组织开展执法巡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县局执法监察大队每周对辖区内巡查1次,对重点乡镇、区域及交通干线每周巡查2次,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执法巡查工作全覆盖。该局对违法用地实行日报、周报、月报和即报制度:基层国土所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要在当天用日报表上报县局;每周五、每月底国土所均将本周或本月违法用地书面报告县局和乡镇政府(开发区);县局执法监察大队每月将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情况向市局和县政府书面报告1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重大违法用地案件立即及时书面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办法和措施,杜绝发生重大的违法用地行为。

以强化执法责任为手段,严厉细化监察责任追究制。《通知》明确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把执法巡查责任细化到人头,严格履行执法监察职责,实行执法监察工作年度单列考核,重点考核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查处率、到位率、责任追究、查处结果等执法工作。把执法巡查工作中六种情形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一是国土所不按规定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违法用地在动工3日内未能及时发现的;二是国土所工作人员不履行执法监察工作职责,对辖区内发生的违法用地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又未向县局报告的;三是国土所对违法用地实行“零报告制度”,不能按要求上报或漏报的,四是县执法监察大队每周未按时巡查的,或巡查不到位的,造成违法用地事实又未迅速制止的,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五是出现违法用地信息漏报或信息倒流造成重大影响的;六是县局机关各股室的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违法案件发生的。

对有上述其中一种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诫勉谈话、行政处分、待岗直至免职处理,并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同时一年内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提拔重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