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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征地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11:57:58 人浏览

导读:

土地有多种用途,我国很多地方有丰富的煤矿资源,如果煤矿要被征收,那么征收主体不管是政府,还是开发商,都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人们最关心的是赔偿的数额,那么煤矿征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有多种用途,我国很多地方有丰富的煤矿资源,如果煤矿要被征收,那么征收主体不管是政府,还是开发商,都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人们最关心的是赔偿的数额,那么煤矿征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煤矿征地赔偿标准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二、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

  1、征地告知;

  2、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5、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6、发布征地公告。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一条

  三、征收土地签订协议的主体

  征地补偿协议的订立主体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在实践中,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的代表形式是政府统一征地办公室。

  1、村民委员会

  根据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是依法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中,作为一方主体的村民委员会,法律上明确赋予了它在征地补偿过程中的职权,但是由于在法律规定中的模糊,使得实践中我们对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有不同的理解,可行的方法是将村民委员会做广义和狭义的两种解释,这样便于在实践中给予村民委员会一个合适的身份,在理论上也不必再为村民委员会的主体资格进行反复的论证。

  2、政府统一征地办公室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依法获得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相关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实践中,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一般由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县(市)的统一征地办公室来签订,县(市)的统一征地办公室作为县(市)政府负责土地征收的授权机构,代表县(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其法律后果由县(市)政府来承担。行的政府征地的流程一般是由所在的县(市)的统一征地办公室具体承担被征地的“统一申报、统一征地、统一补偿、统一报批和统一供地”,即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经过审批后,再在县(市)统征办、被征地乡镇、村和土地承包者之间逐级向下通知,然后由政府的统征办实行统一征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农村征用土地是典型的公权对私权的限制和干预,尽管目前每年的农村征用土地的数量都很大,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出调整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法律关系的专门法律,法律的缺位直接导致了政府行为缺乏法律边界,行政权力在干预该私权力的时候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因此,在农村征地过程中,需要明确和规范政府的职权,并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煤矿征地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煤矿征地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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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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