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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前征地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1:24:59 人浏览

导读:

矿山开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如果在开采前,政府需要对其进行征地的,就需要协商赔偿事宜,给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这样才能保障被征地人的权益,也是合法合理的。那么,矿山开采前征地标准的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矿山开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如果在开采前,政府需要对其进行征地的,就需要协商赔偿事宜,给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这样才能保障被征地人的权益,也是合法合理的。那么,矿山开采前征地标准的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矿山开采前征地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农村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2、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

  5、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6、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和供地。

  三、发生农村征地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矿山开采前征地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矿山开采前征地标准需要包含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等,如果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的,还可以提前反映给征地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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