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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都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00:30:18 人浏览

导读:

土地征收的费用包括的是一般的拆迁的赔偿,以及时候相关的安置补偿等,拆迁案的详细赔款的项目以及各个费用都会一并通过特定的银行一并划与。土地征收的程序一般是会现有商议,那么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都包括什么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土地征收的费用包括的是一般的拆迁的赔偿,以及时候相关的安置补偿等,拆迁案的详细赔款的项目以及各个费用都会一并通过特定的银行一并划与。土地征收的程序一般是会现有商议,那么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都包括什么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都包括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补偿费的分配使用规定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相关案例:

  1、案件的基本事实

  村民李某系海口秀英区某村的村民,家庭共有六个人口,李某的妻子庄某是该村土生土长的村民,李某原系外地人,但早已和庄某结婚,并且于 1991年正式将户口迁入女方落户,李某在该村生儿育女已有三代。1998年李家以李某为户主与该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海南省家庭承包耕地合同书》,并领取了政府所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03年海口市政府征用了该村600亩土地用于“药谷”项目,每亩征用费4.5万元,该村获得征地补偿款2700万元。村委会经过村民会议做出决议,决定按村里常住人口每人3万元分配征地补偿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将征地补偿费实际发放到村民的银行存折中,而李某一家六人(四人为瑶族,二人为妇女)分文未得。村里同时有几十名“外嫁女”也未能得到征地补偿费,她们曾为此事向区、市、省等政府部门上访、静坐示威,也向《海南日报》等有关新闻媒体来信来稿呼吁,均未能得到解决。政府部门反而要求她们向法院起诉,李某迫于无奈,以全家六口为原告,于 2004年10月将该村村委会及经济合作社告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2、法院的裁判。

  (1)秀英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本案基本事实没有争议,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是法律适用问题。原告认为本案属于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关于征地补偿费分配的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完全可以受理并依法做出裁判。被告则认为本案属于政府协调、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判决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每人3万元的征地补偿费。

  两被告不服,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海口中院经审查认为,李某与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因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问题发生纠纷,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内部纠纷,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协调解决,故李某等的起诉,予以驳回。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01〕51号“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不适用于本案。海口中院于2005年6月16日裁定撤销秀英区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李某的起诉。类似的案件在海南的法院系统中有三种不同的处理结果:一种是认为这样的案件不属于法院主管的范围,驳回村民的起诉;另一种是支持村民的主张,判决村民获全额征地补偿款;还有一种是认为村委会享有自治权,不分给村民在村委会的权力范围内,因此驳回村民的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都包括什么的相关规定,一般会有商议的程序,商议之后才会依据商议结果划分款项。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咨询法律快车专职律师,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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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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