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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招商引资之怪现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03 20:07:49 人浏览

导读:

招商引资必须遵循市场主体平等原则,即在国家规定的框架内对各类投资企业给予同等待遇。然而《瞭望》新闻周刊在一些地方调研发现,不少地方领导出于相互攀比等考虑,普遍存在重外资、轻内资,重大项目、轻小项目,重服务增量资产、轻服务存量资产等现象。●

  招商引资必须遵循市场主体平等原则,即在国家规定的框架内对各类投资企业给予同等待遇。然而《瞭望》新闻周刊在一些地方调研发现,不少地方领导出于相互攀比等考虑,普遍存在重外资、轻内资,重大项目、轻小项目,重服务增量资产、轻服务存量资产等现象。

  ●“绿色通道”留给世界五百强。2006年上半年,广西一中心城市对外发布招商引资政策,其中一条优惠政策是对世界五百强企业和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项目,在办理落户手续等方面给予“绿色通道”待遇。这一政策经当地媒体报道后,社会议论纷纷。不少人士认为,这种重大轻小的行为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法治精神的。

  ●“招来了女婿,气跑了儿子”。广西一个工业城市专辟一块工业开发区,作为当地工业经济上台阶的重要载体,当地政府采取的招商政策就是外来企业可以落户开发区,并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本地企业即便符合开发区的投资产业政策和投资数额门槛,也很难进去。当地一位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不满地说,这种招商引资政策很可能引发“招来了女婿,气跑了儿子”的现象。

  ●参与洽谈会是为了给地方政府‘捧场’。记者曾随广西一家城市的政府招商团赴珠三角招商,一个电力项目在洽谈会上签约了,而过几天记者在另一个洽谈会上,看这个项目又被签了一遍。记者曾连续两度随一地方政府招商团赴香港招商,两次招商会露面的主要投资者都是同一拨人。一位在桂林投资的台商告诉记者,他经常受地方政府邀请参加投资洽谈会,但却很少签约,这种招商时间太短,投资者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做出投资决定。他说:“参加大大小小的洽谈会就是为了给地方政府‘捧场’。”

  ●招商会频“变脸”。近几年来,在置疑招商引资签约量的社会舆论压力下,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活动开始“变脸”,即把过去的“投资洽谈会”改为今天的“投资推介会”,这样一来,即便签约数额不多,或履约率不高,也不用担心,因为这个招商会的主要目的是“介绍”投资项目,不一定非签约不可。这种政府招商形式的效果难以量化,但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却是实实在在的。

  ●丢掉本职工作搞招商。一位投资者说,现在不少地方政府热衷于招商引资,搞全民招商,有的地方除了公检法等机关外,其他党政部门都有招商任务,这种做法实质是政府职能错位的表现,结果是“重招商,轻服务”。不少客商反映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能把投资者招来使出了浑身解数,但投资者一旦落户后就不理不问了,甚至变成了一些职能部门伸手索取的“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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