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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工商部门力促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市场准入增7项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03 10:44:58 人浏览

导读:

赣州市工商局近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我市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据了解,为放宽农村市场准入,市工商部门近日出台了7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优

  赣州市工商局近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我市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据了解,为放宽农村市场准入,市工商部门近日出台了7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优先办理;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以及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外,免于工商登记,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指定的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农民承包开发荒山、荒地、荒滩和退耕还林、还草,从事特色经济作物的种植业和优良品种畜、禽、鱼类的养殖业,实行自愿登记;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除涉及前置审批行业外,允许其申报备案,试营业6个月后再办理工商登记;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农村设立个体工商户,不受场地面积、资金数额、从业人员的限制;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和提供服务。

  此外,我市工商部门还将支持农民商标注册,扩大农特产品知名度;规范市场,服务涉农交易;加大打假力度,维护农村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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