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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加盟提防血本无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05 14:11:45 人浏览

导读:

肆虐全球的金融危机正越来越深刻地影响到中国的实体经济领域。在经济不景气的当下,刚丢掉饭碗准备自主创业的小白领们往往首先被连锁经营的广告吸引。这些被迫创业者无一不希望能够尽量降低创业的投资额,最好的情况当然莫过于只使用品牌而不用缴纳加盟费。

  肆虐全球的金融危机正越来越深刻地影响到中国的实体经济领域。在经济不景气的当下,刚丢掉饭碗准备自主创业的小白领们往往首先被“连锁经营”的广告吸引。这些“被迫创业者”无一不希望能够尽量降低创业的投资额,最好的情况当然莫过于“只使用品牌而不用缴纳加盟费”。然而在滴水不漏的合同文本下,却埋藏着一个个法律陷阱。

  差点被大馅饼砸中

  家住河北唐山的许青女士刚刚创业失败,她向本报投诉,在前后缴纳了4万多元加盟费、店面装修费等等费用之后,她从一家服装连锁企业得到的“品牌女装”竟然是一堆批发市场上的滞销产品,而且进货价格远比正常价格高昂。几经努力,许女士始终没能要回付给“总部”的款项。

  按照与许女士同样的方式,记者通过一家专门发布连锁经营信息的网站与丰台区一家“婴幼儿用品连锁超市”取得了联系。在通过电子邮件咨询时,招商员赵小姐妙笔生花,强调“我们这儿不用交加盟费,装修好店面之后,我们免费提供首批货物。只需要你根据货物量付一定的押金,这些押金会在你今后进货的过程中陆续退还。”如果不是有一定思想准备,看到这番话后,记者也会觉得是被一个大馅饼砸中了头。

  记者随即拨打了赵小姐留下的电话询问:“如果不收加盟费,押金又在今后退还,你们的利润从何而来?”赵小姐的答复是:“我们是个新公司,正在推广品牌,所以让利幅度很大。今后你从我们这儿进的货多了,我们可以从厂家获得返点。”记者要求去公司考察,在听出记者北京口音后,赵小姐以“主管出差了”为由予以拒绝。

  多数投资人不知“两店一年”标准

  记者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了解到,从去年5月起,我国在连锁经营领域内开始实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特许人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违反此项规定,最高可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特许加盟欺诈起到监管作用的还有“特许人备案制度”。《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逾期不备案的最高罚款10万元。

  但在连锁经营市场上,鱼龙混杂的局面仍在持续,普通的中小投资人很少有人知道《条例》中“两店一年”和备案的规定。如果不经过细致调查,贸然将钱投入进去,最后血本无归的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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