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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探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0 00:57:08 人浏览

导读: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发展状况目前,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主要存在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商业担保等三类模式中,其中商业担保是最具有发展前景的市场化模式。早在1993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我国第一家全国性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发展状况

  目前,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主要存在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商业担保等三类模式中,其中商业担保是最具有发展前景的市场化模式。

  早在1993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我国第一家全国性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1999年6月5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2001年3月财政部又颁发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各省市政府也积极发挥职能为中小企业服务,如四川省,安徽省,杭州市等地职能部门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大力发展专门的融资担保机构,并扩大融资对象,创新融资方式,以积极的姿态努力为中小企业做好相关服务。

  作为中国经济的龙头上海市尤其注重这方面的建设,

  目前全市构筑了信用担保的三个网络:由市财政与区县财政部门联手,与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等十家商业银行建立贷款担保协作网络,在全市设立了250多个担保贷款受理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建立担保资金网络;由专业担保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等,建立贷款担保需求信息网络。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两个机制:市与区、县财政出资建立的担保资金配套机制;担保资金与银行贷款的放大机制。截至2001年底,上海运用财政出资设立的贷款担保资金,已为中小企业实施担保贷款项目3177个,担保贷款总额累计达52亿元,在国内率先建成了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体系。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们各个地区融资担保体系仍存在诸多不足:

  (一)担保资金规模满意满足中小企业实际贷款需求。目前的贷款担保支持对于中小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而且担保贷款还存在期限短、额度小、规模难以扩张等不足。担保规模小使得担保审查严格,只有好企业才能获得担保,而好企业不需要担保银行也愿意贷款给它,则这种担保无意义。

  (二)担保资金来源不稳定。目前担保资金的追加没有制度化,担保基金没有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而仅仅依靠自身担保费用和利息收入,很难维持发展甚至生存。

  (三)担保机构运作机制不合理。由于政府出资组织的特性,使部分担保中介是行政产物,不能完全摆脱政府的干预,担保业务的市场化运作受到限制,甚至要为政府项目作担保,违背了担保中介的成立初衷。

  (四)担保机构与银行间的风险承担问题。银行希望担保的放大倍数越低越好,越低银行承担的风险就越小。而担保机构却希望放大倍数越高越好,这样一方面担保资金可以不需要很多;另一方面一定的担保资金可以担保更多的贷款。

  (五)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担保资金是财政资金一次下拨,而没有定期的损失补偿机制和来源,基金风险只得采取简单的分担摊派而不是有效的风险分散。缺乏有效的担保代偿制度和担保风险准备金,风险的分散和转移能力较差,限制了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服务的开拓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因此,各国政府也非常重视担保体系的建立完善。我们可以借鉴当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最为完善的美国经验,探讨如何建立健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美国中小企业在融资担保上有多层次的步骤。总的来说,有四个阶段可供中小企业获得足够的资金:

  一是普通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为小企业的普通商业用途的贷款向放款机构(通常是地方银行)担保,对1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可担保85%;对15万美元以上的贷款可担保75%;最高可对2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50%的担保。

  二是特别贷款担保。如为从事及准备从事国际贸易的小企业,或因进口的竞争而受到影响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用于流动资金或设备购置,担保金额最高可达125万美元。

  三是小额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向地区的中介放款机构担保,为小企业提供不超过35000美元的贷款。中介机构在放贷的同时,还要向小额借款人提供管理及技术支持。

  四是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私营投资公司在小企业管理局的授权和管理下,通过投资或贷款,向具有较高风险的小企业提供资金,以期从小企业的成功中得到回报。

  对照而言,我国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改进融资担保体系:

  (一)建立信用担保的风险控制与防范体系。风险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而担保业更是高风险的行业。首先,由于中小企业量多面广,情况复杂,加上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对称,使得评估人员难以全面、准确地了解被担保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其次,以现行的贷款风险系数(为贷款方式与信用等级的乘数)来衡量风险也不够准确。因而合理地、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把风险控制在信用担保机构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是担保机制可持续运作的保障之一。

  (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抵押制度。政府应在政策、税收、法规、场地等方面促进抵押登记、资产评估、信息公告、物品交易、流通变现等综合配套服务体系的建设,切实解决中小企业抵押物变现难的问题。

  (三)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为克服行政化的非盈利模式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低效、责权不清等问题,可以把担保机构建立成独立的法人实体,尽可能保证各项担保基金特别是政府设立的担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以确保担保基金的运作效率,降低风险。

  (四)担保机构与银行风险共担。在对中小企业贷款中,担保机构为商业银行贷款的70%-80%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承担20%-30%的风险,即二者共同承担风险,以防止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强化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

  (五)建立民间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公司。在民间企业中有一些企业家群体本来已相互了解,互助融通资金,可引导他们成立互助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对小企业比较熟悉,运作效率高,能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起一定的缓解作用。

  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加强与担保公司的日常联系。担保公司有自己的工作程序,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只有对企业进行充分了解后,才能决定能否担保。因此,建议尽早同担保公司建立联系,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使自己的企业在担保公司有了初步信用资料,一旦有担保需求时,就可以大大缩短担保公司的工作时间,不至于耽搁企业的商机。[page]

  (二)充分认识企业自身的价值。担保公司对客户的一般要求是:①在行业内具有比较优势;②健康、稳健,有持续经营能力;③有还本付息能力。由此可见,对于民营担保公司,不管任何企业、任何业务品种,只要风险可以控制,就可以受理。

  (三)企业的现金流最重要。担保公司考察一个企业,首先考察申请企业的情况,判断企业能不能产生稳定可靠的现金流用以还贷,其次才考察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对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反担保很好,企业基本面不好,担保公司不会提供担保;反之,企业基本面很好,反担保不太理想,担保公司一般会提供担保。

  (四)平时注重各种信用担保公司是经营信用的企业,担保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中,最突出、最不可控制的是企业的信用风险,因此担保公司非常看重企业及其老板以往的信用记录。

  (五)担保完成后应与担保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企业在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时,由于沟通的需要,必须同担保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取得融资后,与担保公司的联系相对没那么频繁,但还是应该继续保持与担保公司的密切联系。如遇到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较大的事项,应该主动向担保公司和银行通报。如是负面事件,还应通报该事件对企业的影响,企业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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