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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后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06 05:42:24 人浏览

导读: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后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审批指南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二、申请条件:(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的规定;(二)须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后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

  经营管理的审批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的规定;

  (二)须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书;

  (三)委托人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四)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

  (五)其他需要报送的相关文件;

  四、办理程序:

  (一)需申请人办理的程序:

  (二)备齐材料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政务服务处审查;

  (三)材料审查合格后于3个工作日内领取批文。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政务服务处0816-2316805;

  绵阳市商务局0816-2264279;

  投诉电话: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16-2316833

  绵阳市商务局0816-2266906

  网址: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my-xz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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