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融资:当心引来洋忽悠
导读:
2002年4月,吉林德惠市一企业接到“世界华人工商促进会”的邀请函。市委书记亲自带队到深圳洽谈融资事宜,接待洽谈的是所谓的“深圳华商融实业有限公司”和“世界华人工商促进会”的秘书长。当该企业交纳了10万元的项目考察费和评估费后,上述公司及相关人等便不见了踪影。
这一案件只是小菜一碟,骗子的手法仍属“初级阶段”,但它说明了:国内的中小
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多方面原因,很容易跌入国际骗子的圈套。了解这一方面的知识,实在十分必要。
国际融资的“千术”,关键在于一点:境外不法人员以“投资”为名,索取各种费用。以下这一案例可谓典型:
2003年7月28日,四川某民营企业家A认识了香港某公司董事长B。B称,该公司是美国C集团的子公司,而C集团实力雄厚,在国际上也很有来头。经调查,美国确有一家C集团,而且香港某公司也确实是其分支机构。于是,A对B的身份深信不疑,对B透露了急欲融资的愿望。B答应可以为A的公司投资1.2亿元人民币,条件是先交10万元人民币的前期运作费,A很快兑现。
1周后,当A向B提出拨款时,问题出来了。B说,双方签的是意向协议,这么大的投资要先考察,做出考察报告,再签订正式协议后才能拨款,A认为,这也是合理的要求。
于是,B作出“慎重”的考察安排:由自己指定的人去A的公司考察,考察报告通过后即办理正式投资合同,签定合同后4个月后款到位。不过,B提出,考察的人很辛苦,要A给他们“准备点费用”,A照此办理。
然而经过这些程序后,资金仍没有如期到位。B称,要拿到钱,还要按国际惯例交纳保险费、律师公正费,包括打通关节的费用共120万元人民币。有了这笔运作费,钱很快会划过来,拨款日期就定在合同签定后的5个月后。A怀着对1.2亿元投资的憧憬四处借钱给了B这笔费用。
但到了约定的拨款日期资金仍未到位。B总能找到逻辑性很强的解释:在美国各方面运作良好,但到银行划拨资金时发现了两个B,现在马上要到四川老家调档案,由政府出文件后,再到国务院办赴美的有关解冻资产文件。这样一来,时间还得拖拖。
直到最后,B来了个人间蒸发,A这才意识到,自己掉进了精心策划好的骗局。可是A至今不明白,“国际知名”C集团,怎么会诈骗一个远在中国四川的小小民企呢?A不知道,其实现在很多国际大忽悠,正纷纷把黑手伸向不熟悉国际融资规则的中国企业。
小心这些“跨国资本”
不法分子往往打着国际财团在中国某某地区总代理的旗号,通过各种渠道搜寻内地企业的招商项目,以各种优惠诱使内地企业与其签订融资合同。如“某某华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某某华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某某华商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打着“美国穆尔公司”、“炎黄子孙促进会某某地区总代理”旗号,冠以“华商精英”、“世华商”、“华人工商促进会”、“华人工商互助联合总会”等名义,声称可以帮助企业融资,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还可以包销经技术改造后企业的产品。
境外上市小心被卖猪仔
中国的许多企业在进行海外上市时,曾遇到一些骗局和陷阱,例如,不少公司最后是被拿到场外交易市场上市了。这是因为二级交易市场本身也可以分成好几种,当然它们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之处。比如说,很多公司最终是在香港的创业板市场上市了,或者在美国纽约或者在NAS鄄DAQ市场上市了,也可能在其他国家的场外交易市场上市了,等等。这就与该公司原本想在正规交易所上市的期望不同。
专家支招踢爆洋忽悠
1.这些骗子公司虽然在高档
写字楼内,但一般只有一两间房间,办公设施一般,甚至简陋;
2.公司员工整体素质不高,甚至不会使用电脑;
3.与你接触洽谈的方式搞得很神秘;
4.你的项目不论好坏,是否具备融资条件,很容易立项,很快表示愿意给你投资,并迅速要求对你的项目进行考察;
5.由其指定的公司为项目方写《商业计划书》以及资产评估(指定的公司一般是骗子公司成立的,或与之签订了分成协议的合作公司),这一条是真假投资公司的根本区别。骗子公司就是凭这一条挣项目方的钱的;
6.让项目方做完《商业计划书》和资产评估后,也就是挣完钱后,借口专家论证,然后不了了之或直接告诉你,项目存在什么问题,不能投资,或你必须还要达到你根本达不到的条件,才能投资等等;
7.每一个环节,向项目方发出的商务函,甚至意向协议,均不规范。公司的英文介绍材料,写得非常低劣。
特别提醒:正规的投资公司不会指定专门的公司为创业者写《商业计划书》,但要求创业者提供《商业计划书》,如写得不清楚,可能会要求创业者提供补充材料或亲自做尽职调查。投资公司如确实想投资该项目的话,一般都是投资公司和创业者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费用共担或由投资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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