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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游仙区“树种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4 22:58:33 人浏览

导读:

项目编号:MYYXZC采公(2010)04招标类型:苗木招标地区:四川工程名称:四川绵阳市游仙区“树种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单位:绵阳市游仙区林业局代理单位: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投资规模:0.000万元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工程简介:受绵阳市游仙区
项目编号:MYYXZC采公(2010)04 招标类型:苗木招标地 区:四川工程名称:四川绵阳游仙区“树种苗”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单位:绵阳市游仙区林业局代理单位: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投资规模:0.000万元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工程简介:受绵阳市游仙区林业局的委托,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树种苗”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MYYXZC采公(2010)04
二、项目名称:树种苗
三、项目内容:红叶杨 136800株 (规格详见标书文件 ) 报名条件: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
五、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于2010年3月11日10:00—2010年3月31日16:30(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在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沈家街19号游仙区财政局一楼)发售,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七、款项的交纳帐户
收款单位: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开 户 银 行:工行游仙支行
帐  号:2308413129121904857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A4纸)编制,1份正本,3份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2010年4月2日14:30前送至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九、其他事项
1、交付期:最短交付期。
2、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的有效凭据密封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
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四川政府采购网”或“绵阳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4月2日14:30 。
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街19号游仙区财政局一楼会议室报名期限:2010-3-11|2010-3-31联 系 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90995 联系传真:0816—2290995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街19号游仙区财政局一楼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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