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招标投标 > 招投标法律法规 > 招标投标法 > 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

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0 13:51:42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文号: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计委: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已经确定,现将《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公告》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计委:
  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已经确定,现将《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公告》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公告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公告
  为规范招标公告发布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人民日报》、《中国日报》(China Dail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投资平台》(www.Bjinvest.Gov.Cn)为发布本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
  自2002年11月1日起,本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上述指定媒介发布。有关单位和人员要自觉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招标公告发布活动不符合《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可向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诉或举报。
  附:指定媒介通讯地址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指定媒介通讯地址
  人民日报
  地址:北京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邮政编码:100733
  联系人:贾振成 电话:65091281,13601172082
  传真:65091230 E-mail: mse@ccermail.Net
  中国日报
  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15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刘可 电话:64924488-2130,13801227517
  传真:64918637 E-mail:Liuke@chinadaily.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冯力 王鹏 电话:88354986-323、330
  传真: 88354985 E-mail:fengl@chinabidding.Com.Cn
  北京投资平台(www.Bjinvest.Gov.Cn)
  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赵英杰 李媛 电话:66410984 66415588-1026
  传真:66410983 E-mail:service@beic.Gov.Cn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