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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标出让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4 18:43:07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可以把使用权进行转让,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价值,在需要出让土地之前,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并挂牌公示,招标出让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方式,那么土地招标出让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可以把使用权进行转让,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价值,在需要出让土地之前,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并挂牌公示,招标出让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方式,那么土地招标出让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招标出让流程是怎样的

  1、发出招标文件后,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并应当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

  2、投标人将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得撤回,并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召集全体投标人参加,并公布评标、定标的原则的方法以及标底。土地交易机构指派人员,担任开标会秘书工作。

  4、评标、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评标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并推选一名评标组组长。评标组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内组成,其成员由监察机关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人员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并在开标人确定前保密。

  5、专家库人员应根据拟评标项目情况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对投标人提出要求需要评标组成员回避的,由监察机关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报国土资源局领导确定。评标组成员一经确定,必须参加开标和评标。

土地招标出让流程是怎样的

  二、土地招标出让的优缺点

  优点:在招标的评估过程中,地价作为确定中标与否的一个因素,但不是主要因素,外界环境设计、配套设施建设等综合指标才是衡量投标方案优劣的更重要的因素。而且,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等五人以上组成,更能体现中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因此,招标出让不但能真正体现土地的价值,而且能更好地发挥政府配置土地资源的职能,有效地防止市场机制与政府职能的割裂。

  缺点:招标方式的不足是容易被人为因素操控,处理不当就会演化成暗箱操作。

  三、土地招标、挂牌、拍卖有什么区别

  1、竞争的核心内容

  招标和拍卖必须具备三家或三家以上具有资格的竞买方时才可以进行,挂牌出让则没有数目限制。拍卖和挂牌两种方式均以“价高者得”为胜出的标准,各申请方竞争的核心是出价能力和价格水平。而招标则通常有“价高者得”和“综合满意度 ”两种评定标准,即竞争的核心可以是价格,也可以是包括价格在内的多种因素的综合水平。

  2、公开程度和竞争程度

  对拍卖和挂牌而言,竞争各方的出价均被实时或“准实时”地公诸于众,且同一竞争者可以多次出价,形成多轮竞价。招标中,各申请方竞争条件的公开则具较大时滞,即发标方收到各家标书后,必须保密,在约定的统一时间开标、宣读主要内容。在招标中,标书一经投出,不得修改,因此申请方提出价格和其他条件的机会只有一次。从竞争程度来看,拍卖 竞争性,竞争的程度随着现场情况而变幅较大,竞买方之间具有一定互动性,属于激烈竞争。招标则属于温和竞争,既没有各竞买方之间的“短兵相接”,也没有多轮竞争(不包括因综合条件相同而转入现场竞价的情况)。挂牌中的竞争则是不定竞争,既可能因竞买者众多而出现多轮竞价甚至转为现场竞价,也可能因只有一家报价而无“对手”。

  3、竞买方的思维特征

  在拍卖和挂牌中,竞争的核心是价格,竞买方在竞争过程中,主要考虑的也是如何在价格上“击败”对手,是在现场竞价的过程中,现场气氛、心理因素等都会对竞买方的决策产生一定的外部影响。招标中,是采取综合评标的情况下,竞争方往往要精心设计方案、编写标书,全面考虑资金、技术、效益等各项因素的综合作用,提交自己认为满意的方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土地招标出让流程是怎样的等知识,综上所述,土地出让招标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确定好评标组成员之后,再进行招标,要保证招标的公开程度和竞争程度,保障公平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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