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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财务借款借条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1 08:17:08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向财务借款,借条中应当对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利息、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当事人书写借条时,需要是在真实意思表示下作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更多关于向财务借款借条怎么写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当事人向财务借款借条中应当对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利息、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当事人书写借条时,需要是在真实意思表示下作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更多关于向财务借款借条怎么写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向财务借款借条怎么写

  借款人XXX,(身份证号XXXXXX)。

  出借人XXX,(身份证号XXXXXX)。

  于XXX年XXX月XXX日向出借人XXX,借款人民币(大写)XXX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小写XXX元,期限为XXX,月,于XXX年XXX月XXX日归还。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

  日期:

  二、书写借条借款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三、借款关于利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利息的支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逾期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借款时并不是一定要约定利息的,当事人可以对利息约定与否进行约定。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向财务借款借条怎么写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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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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