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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程序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03:43:38 人浏览

导读:

欠债就要还钱,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不过,在现代,很多债务人都不还债,导致债权人不得不提起诉讼。到这个地步,就会涉及到强制执行的问题。因此,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程序规定”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欠债就要还钱,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不过,在现代,很多债务人都不还债,导致债权人不得不提起诉讼。到这个地步,就会涉及到强制执行的问题。因此,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程序规定”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什么是强制执行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二、强制执行的条件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程序规定

  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看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不得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同产采取法定执行措施,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或撤销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措施,但必须经人民法院核准。对已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申请办理续冻、续封手续。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就是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程序规定”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小编介绍了什么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债务执行强制执行。然后,小编就介绍了债务强制执行的条件。最后,小编还介绍了债务强制执行的流程。感谢您的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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