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导读:
29日举行的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雄桥所作的《关于广州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最终批准广州市政府提出的广州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299.22亿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就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的限额。即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2014年末债务余额+2015年新增债务限额。
陈雄桥在报告中说,经清理核实,2014年末广州市地方政府债务(即审计口径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有2259.36亿元(其中市本级1445.84亿元)。省财政厅下达广州市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39.86亿元。两者相加,省财政厅下达广州市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即为2299.22亿元。
在政府债务限额2299.22亿元中,市本级1458.07亿元(2014年末余额1445.84亿元加上新增限额12.23亿元);区级841.15亿元(2014年末余额813.52亿元加上新增限额27.63亿元)。
广州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锦霞说,预算委员会已对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查。2015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为2141.69亿元,没有超过省下达的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为防范财政风险,预算委员会还建议政府债务信息要公开透明。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预、决算草案中,应向市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计划等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使用政府债务资金建设的项目进展情况。
(原标题:广州政府债务余额2141.69亿 风险总体可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国务院国资委今天公布对106家中央企业发行的各类债券的风险排查情况,结果显示,中央企业虽然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等不
我国绝大多数债务形成于国内,受外部融资条件变化的影响较小。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投向基础设施领域,大多能形成相应的资产,具备偿债能力。因此,我国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
29日举行的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雄桥所作的《关于广州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最终批准广州市政府提出的广州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