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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借条想要钱反被罚款2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5 19:58:4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为了钱,有的人就是无所不能的,制造出一些没有的借条,连朋友的情面也都不顾了,这就是当今会可能出现的一些现象。下文例子就有这样的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法庭面前无所遁形。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对您有所帮助。华龙网讯男子卢某某伪造借条,称胡某

  核心内容:为了钱,有的人就是无所不能的,制造出一些没有的借条,连朋友的情面也都不顾了,这就是当今会可能出现的一些现象。下文例子就有这样的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法庭面前无所遁形。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对您有所帮助。

  华龙网讯 男子卢某某伪造借条,称胡某欠他4万元,并将其告上法院。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法院了解到,因查明卢某某伪造借条,扰乱法院的案件审理秩序,被罚款2万元。

  2011年12月,卢某某曾以2004年11月胡某向其出具的借条复印件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偿还借款。万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卢某某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一审判决驳回卢某某的诉讼请求。卢某某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市二中院调解确认胡某支付卢某某2万元后,双方在该案中的债权债务全部清结并已履行完毕。

  随后,卢某某再次以胡某2007年1月出具的借条为据,起诉至法院,要求胡某偿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卢某某申请,委托对争议借条进行了笔迹鉴定,鉴定结论认为,卢某某伪造了证据,企图以虚假证据规避法律,获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侵害他人利益,其行为已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据此,万州区法院日前作出对卢某某罚款2万元的决定,并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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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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