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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关债务人10天判2年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9 04:04:15 人浏览

导读:

江苏一男子采用拘禁的方式讨要高利贷债务,将债务人从浙江省杭州市强行带至我市万州、云阳等地,采用威胁、殴打等方式索要债务,今日,记者从云阳县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犯非法拘禁罪和非法持枪罪被云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据云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该

  江苏一男子采用拘禁的方式讨要高利贷债务,将债务人从浙江省杭州市强行带至我市万州、云阳等地,采用威胁、殴打等方式索要债务,今日,记者从云阳县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犯非法拘禁罪和非法持枪罪被云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据云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该男子名叫张X刚,江苏省睢宁县人,2005年3月24日曾因敲诈勒索罪被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7年4月18日假释。2008年8月,受害人施某从张X刚手中借得高利人民币两万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利息二千元,一月一结息,但到期后施某未能及时归还,张X刚多次电话向其索要本金、利息和滞纳金共八万六千元,都被施某敷衍过去。见电话索要无果,张X刚遂委托孙X(已判刑)等人向施某索要欠款。

  2008年12月23日上午,孙X等人将施某强行带走,先后带至江苏省丹阳县皇塘镇、重庆万州区、云阳县双江镇等地予以关押,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达十余日。其间张X刚用随身携带的仿六四式手机威胁施某给母亲打电话,其母分两次给张X刚所指定的农行帐号上汇款人民币共计2.5万元。随后,施某被云阳县公安局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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