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 > 债务人 >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4:22:18 人浏览

导读:

债权和债务关系是常见的一种民事关系,我们知道两者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很多人看来,分不清当事人对应的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这就需要我们明白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有了了解之后,就能够分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权和债务关系是常见的一种民事关系,我们知道两者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很多人看来,分不清当事人对应的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这就需要我们明白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有了了解之后,就能够分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

  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

  两者的区别如下: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2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4、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典》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三、债务债权纠纷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2、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的方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8、优先受偿权法。

  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

  10、代位追偿法。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债务人和债权人是一种典型的对应关系,债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