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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写别名 1.4万元借款险些要不回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6 06:55:10 人浏览

导读:

借条上写了常用的别名1.4万元借款险些要不回来昨天,50岁的张梅才知道使用两个名字给自己带来的麻烦,她借给朋友的1.4万元要不是法院帮她讨回,就险些要不回来了。张梅跟王彦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来王彦做生意急需用钱。“朋友有困难,伸手帮忙也是应该的。”张梅

  借条上写了常用的别名1.4万元借款险些要不回来

  50岁的张x才知道使用两个名字给自己带来的麻烦,她借给朋友的1.4万元要不是法院帮她讨回,就险些要不回来了。

  张x跟王x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来王x做生意急需用钱。“朋友有困难,伸手帮忙也是应该的。”张x分别在2006年年底、2007年年初共3次借给了王x1.4万元现金,王x都打有借条,明确说还款最迟期限是2008年11月21日。但是,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却不见王x来还钱,张x于是打电话提醒王x,王x也不理会。

  于是,张x到王x的家中要钱。“没想到,他说欠条上写的是张x梅,他根本不欠张x的钱。”张x说,张x梅是她生活中常用的名字,但是户口本上的名字是张x。大家有叫她张x的,也有叫张x梅的,“两个名字都代表我本人”,而且王x也知道她有两个名字。张x觉得王x在耍赖,遂将王x告到法院。 法院认为,张x的身份问题,根据其提供的居住社区证明,及周围邻居和所在单位的证言,张x又叫张x梅的事实无异议。王x向张x借钱,有3张借条为证。王x应当偿还张x的1.4万元现金及800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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