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 > 债权抵押 >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是否具有优先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是否具有优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3 20:41:53 人浏览

导读: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