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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用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6 03:10:31 人浏览

导读:

作为信用社的担保人需要达到信用社规定的一些条件,不然则没有资格。成为信用社担保人之后在法律上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最新信用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作为信用社的担保人需要达到信用社规定的一些条件,不然则没有资格。成为信用社担保人之后在法律上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最新信用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最新信用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一)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四)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五)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信用社一般采用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般约定为到期后两年内,假如未约定的,可以参照以下:《担保法》第25条: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贷款担保人风险

  从目前来看,贷款机构一般采取的是连带责任担保,也就是说,当借款人还不上贷款时,担保人需要替其偿还。在这种贷款担保方式下,担保人将承担以下风险;

  风险一:承担被担保人的债务。对于这一点提醒大家,替他人担保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因一时意气,到头背负一身债务。

  风险二:个人信用受损。一般来说,借款人自己借的款,要自己还清,担保人不需要操什么心,但是他的还款情况,会在担保人的征信报告上体现,所以一旦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或是无力还贷的情况,担保人的个人信用会受损,影响担保人今后的贷款办理。

  三、最新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条件

  1、法律条件

  (1)担保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保证人的,应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书。

  2、经济条件

  (1)保证人的前三年的经营现金净流入量大于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

  (2)保证人累计对外提供保证的债务总额,不超过保证人净资产的两倍。

  3、下列法人或其他机构不得作保证人

  (1)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科学院、图书馆等;

  (3)社会团体;

  (4)无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或者超出企业法人书面授权范围提供保证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对信用社的贷款涉及到需要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需要了解其时间。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最新信用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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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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