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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07:29:38 人浏览

导读:

大家都知道在公司借款行为当中借款担保人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哪些法律责任需要其承担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借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大家都知道在公司借款行为当中借款担保人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哪些法律责任需要其承担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借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公司借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有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二、借款担保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公司担保人的作用

  在国际借贷协议中,由公司充当借款人的担保人,向贷款人保证借款人履行其债务,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则由公司负责履行。由公司充当担保人,会引起公司法上的一些特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公司有无提供担保的权力以及是否办妥授权的问题。公司的担保权利及其范围,一般由公司所在国法律或公司章程确定,超出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范围而为的保证,一般是无效的。

  公司充当担保人时,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公司就要负责履行他的债务,从而使公司承担财务风险,这对公司的股东及债权人都有一定风险,因此,西方国家法律通常根据“越权原则”来限制公司行使担保权。该原则是指:如果公司投资的资产没有收益,其担保行为就构成越权和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欺诈,因而是无效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借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在公司的借款行为当中,公司借款担保人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没有是万万不可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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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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