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追债案例之财产保全,威力无边!成功案例
导读:
成功追债案例之财产保全,威力无边!
办案经过:
公交公司诉某品牌服饰公司案,卢海国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该品牌在石家庄有很多专卖店,根据起诉金额来看,被告偿还能力应该没有问题。第一步,前往专卖店通过挂在墙上的营业执照,我了解到该公司是个人工商户,注册的工商局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商局,从专卖店出来以后,我带着调查函来到工商局查阅了登记档案,复印了该公司负责人黄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取了身份证号,至此诉前调查工作完成,当天准备了诉状和财产保全的手续,第二天前往法院立案,根据法院的安排,此时还不知黄某的个人银行存款信息,根据我的清欠经验,我打了114电话,查到了他们的总店位置和电话,电话打过去,是一位女士接的,我问黄总在吗?对方说出去了,我说平时他在这吗?答平时都在这办公。由于对总店周边环境比较熟悉,干清欠工作对银行的分布都比较熟悉,好,总店旁边就有一个农业银行,我第一反应,黄某在该银行肯定有银行卡。等联系好法院的同志去保全时,我直接建议到某某农业银行,经查询果不其然,黄某在该银行共有四张银行卡,且金额远远超过欠款金额,保全工作顺利完成,依法冻结了足额的存款,下来就是等待开庭,由于这个案子证据比较充分,胜诉没有问题,过了没几天我的委托人给我打来电话说和黄某拿到钱和解了,后来我们在开庭前到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
卢律师办案感触:
律师应进行诉前调查,调取了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又根据清欠经验,果断地判断被告的开户银行,给予了法院保全的极大便利,效率成效才比较高,应该看到财产保全工作中律师能调查的一定提前调查,最大化的协助法院,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信息,因为法院案多人少,都依赖法院已是时间比较长,再有就是有的法院不能提供具体的财产信息的,法官根本就不去保全,或者应付一下,没能保全住财产,就白白的浪费了保全费,更重要的是如果被告在诉讼中转移了财产,或者等判决后被告偿债能力恶化,拿着“法律白条”债权不能实现,就很可怕了。实践中对于债务人是个人的,法院不会一个银行一个银行的给你查询,太浪费时间,以石家庄为例,查询建行、农行,中行,工行需要一天时间,现在又出现了很多私人银行,如民生、光大、中信等等,统统通查一遍不显示。经常和法院保全和执行人员大交道,全部银行都查一遍有个行话叫“海捞”,就是大海捞针的意思,也比较形象,如果与法院不熟悉,这种工作是不会出现的。
作者: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卢海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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