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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公告中原证券股权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8 14:26:18 人浏览

导读: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产权转让产权交易所2010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内容摘要:南通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南通众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持有的上海纵横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人。1、转让标的:上海纵横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

  南通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南通众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持有的上海纵横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人。

  1、转让标的:上海纵横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

  2、标的企业概况:上海纵横投资有限公司系2001年4月4日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在浦东东方路989号702室;主要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其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经评估,公司截止2010年7月31日的净资产为985.43万元。

  3、受让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充足的收购资本、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等的法人或自然人。

  4、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9日16︰00

  5、详细情况请登陆查询和来电垂询。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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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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