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夫妻承担是怎样的
导读:
一般企业在面临破产的时候,就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个人独资企业也是一样,可是,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一般产生的债务,夫妻之间要怎么承担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夫妻承担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经营主体,企业债务的清偿不以企业财产为限,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原则上投资人的配偶对该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共同偿还。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就明确规定,除非夫妻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无论对于约定,还是对于其他主张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或一方都负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即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若主张权利的一方不能提供合法的证据证明财产归其一方个人所有,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明确规定,虽然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优先,但该约定的适用是有条件的,无法满足该条件时,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视为一方个人财产。
换而言之,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人而言,不管夫妻财产是归一方所有还是共同所有,都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该债务而无需提供证据。对于投资人夫妻双方而言,在共享收益的同时,共担债务也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但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在不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情况下,毕竟只是投资人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概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则也不符合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里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业。按法律人格理论,民事主体人格分为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独资企业本身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人格,其从事民事或商事活动是以独自企业主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的,实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商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商事主体分类中,把上市主体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和商事合伙,独资企业属于其中的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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