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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个公司承接另一个公司全部债权债务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8 04:35:54 人浏览

导读:

由一个公司承接另一个公司全部债权债务众所周知,定金有证约的功能,即证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成立的作用。由于债权的转让而使约定的债权债务实体发生了变化,虽不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是改变了合同成立的最基本要素——合同的主体。原合同的当事人之所以愿意交纳

  由一个公司承接另一个公司全部债权债务

  众所周知,定金有证约的功能,即证明原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合同成立的作用。由于债权的转让而使约定的债权债务实体发生了变化,虽不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是改变了合同成立的最基本要素——合同的主体。原合同的当事人之所以愿意交纳定金,正是基于对对方当事人的若干要件:诸如,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考察后,才确定的数额。但是,随着合同主体发生了变化,债务人可能会对新债权人的履约能力发生怀疑,原先确定的定金数额会因债务人的怀疑而发生变化,故定金是否能随合同的权利的转让而转让,应取决于债务人的意愿。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事先约定,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支付定金的,则定金不随主权利的转让而发生转让。

  法律咨询:公司整体转让的合同当事人是股东还是公司

  律师解答:法律没有公司整体转让的规定,只有股东转让其股份,当然公司全体股东可以将全部股份转让给另一公司,这时通常所说的收购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如果你所接受的债权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因此,你们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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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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