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出于经济方面的需要,我们到银行或者其他机构申请贷款是很正常的,在贷款之后,债务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还款,但是现实中存在很多贷款之后拒绝还款的事情,因此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种问题,那么贷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主动与债务人协商。用这个办法时,债权人的态度可以温和一点,平心静气地与对方交谈,不可暴力解决。协商相较于其他方法,程序比较灵活,所用时间也比较短,而且还能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当双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调解的方式达到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目的。用这个方法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一个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这个方式也比较便捷。
3、当上述两种方法均不能达到目的时,可以进行诉讼,诉讼虽然程序比较麻烦,历时也比较长,但其具有强制执行力。用这个方法保障债权,债权人可以以法律为依据,据理力争。
1、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2、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3、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
4、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1、看贷款关系是否正常、合法,借款人实际使用贷款的用途是否正当;
2、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
3、看发生到期不还的原因;
4、当发生到期不还的结果时,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有无履约能力;
5、看行为人在贷款到期后是否作出经济偿还的努力。
如果借款人实际使用贷款的用途正当,符合借贷合同的规定,行为人当时具有履约的能力,贷款到期未还只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或其他意外事件、不可抗力,而且借款人尽了偿还努力的,应视为正常的借贷关系,发生的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借贷纠纷,不应因此认定行为人构成贷款诈骗罪。
如果申请贷款当时,行为人根本无履约能力,则存在欺诈的可能。但行为人当时有部分履约能力,在取得贷款后积极采取措施作出履行,但最终未能偿还贷款的,一般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论处。如果贷款到期后行为人只是口头上承认借款事实但并未有任何积极筹备偿还的努力的,则不能排除其诈骗的可能。
实施了贷款诈骗行为的,不一定就会构成贷款诈骗犯罪,此时还要看实际的行为是否达到了犯罪的标准,要是没有达到,那么仅仅属于违法行为,不能算作犯罪。而构成此罪的,肯定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贷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在遇到贷款类的纠纷时,我们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的话,则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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