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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再审改判率100%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11:51:21 人浏览

导读:

河南省渑池县A门窗厂的王厂长来到渑池县人民检察院,紧紧拉住民事行政检察科同志们的手,感动地说:谢谢检察官同志,是你们为我讨回了公道。原来,半年前郑某诉渑池县A门窗厂借款纠纷一案,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法院对原审判决进行了改判,为A门窗厂挽回经济损

  河南省渑池县A门窗厂的王厂长来到渑池县人民检察院,紧紧拉住民事行政检察科同志们的手,感动地说:“谢谢检察官同志,是你们为我讨回了公道。”

  原来,半年前郑某诉渑池县A门窗厂借款纠纷一案,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法院对原审判决进行了改判,为A门窗厂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至此,今年上半年以来,渑池县检察院依法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已经法院再审的9件全部得到了改判。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历来是检察工作中的“老大难”。今年以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着力探讨民事行政检察中的监督难、抗诉难和改判难问题,依法抗诉了一批裁判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首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争取支持。他们将近年来全县的民事行政检察情况以调研形式报告县人大,主动实行民行提抗案件向人大备案制度。县人大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加强监督的意见》,并定期主持召开由法官和检察官参加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见面分析会,加大了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监督和协调力度;其次,注重苦练内功,提升抗诉水平和质量。通过外出深造和岗位练兵,培养造就了一批训练有素、业务精湛的民事行政检察人才。2005年下半年至今,该院共审查处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6件,审查后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的16件,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率由2004年的50%上升到目前的100%。如该院今年提请抗诉的本县农民崔某因承包合同纠纷申诉一案,法院再审后依法改判,为崔某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与此同时,他们还经常主动与法院进行沟通,实行对抗诉再审案件的跟踪监督,做到审前主动交换意见,审中及时出庭支持抗诉,审后争取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为抗诉案件的改判奠定基础。与此同时,该院还变过去的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建立了与律师定期沟通制度,设立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多次深入厂矿和乡村,上门受理申诉案件,真心实意地为有冤屈的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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