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有关医疗事故的专门法规,国务院于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第二条对医疗事故作了定义:“批量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及技术水平,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
当前,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公众更多议论的话题,诉讼到法院要求依法解决的医疗法律案件日趋增多,医疗赔偿案件审理结果能否公正,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而医疗过失鉴定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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