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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何时才是“辩护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00:23:41 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何时成为辩护人涉及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时间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该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之内,应当告知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何时成为辩护人涉及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时间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该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之 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鉴于检察机关转告你儿有聘请律师的意愿,说明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按照上述规定你儿有权委托律师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的律师已能行使辩护职责,当然属于辩护人。另外,辩护律师通过查阅有关材料及会 见犯罪嫌疑人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有利证据时,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收集证据,也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收集、调取证据,从而起到维护犯罪嫌疑人 合法权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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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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