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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庭上多次鞠躬谢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2 14:28:14 人浏览

导读:

5月27日,备受各界关注的浙江省三门县人大代表醉驾案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对指控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认罪服法,并多次起身面向旁听席,泣不成声地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鞠躬谢罪,请求原谅。酒驾司机多次鞠躬道歉上午8时45分,现年48

  5月27日,备受各界关注的浙江省三门县人大代表醉驾案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对指控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认罪服法,并多次起身面向旁听席,泣不成声地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鞠躬谢罪,请求原谅。

  酒驾司机多次鞠躬道歉

  上午8时45分,现年48岁、头发已花白的杨某,外穿一件看守所的黄马甲被押上被告人席。由于杨某身兼企业老板和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案发前系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三门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故案发后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能容纳100多人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4月5日20时许,杨某在三门县某大酒店宴请他人并大量饮酒后,在醉酒情况下,驾驶一辆黑色宝马车连续冲撞,共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4人轻微伤及多部车辆损失合计人民币162259元的严重后果。经检验,杨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ml。被告人杨某明知酒后驾车违法,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行驶于车辆和人群密集的县城道路,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庭审中,杨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在审判长告知他依法可以为自己辩护时,他回答说:“我没有什么可辩解的,认罪服法。我很后悔,不管法院怎么判决,我都同意。”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中,他多次起身面向旁听席,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鞠躬谢罪,并泣不成声地说:“我对不起死者、伤者及其家属,我以罪人站在今天的法庭上,我很后悔,我不恳求他们原谅我,但是我真得很对不起他们……”

  律师提出罪轻辩护

  杨某的辩护人主要结合被告人杨某的犯罪情节和量刑情节,仅就量刑问题发表了四点辩护意见:

  从罪名的适用来看,对杨某选择较重罪名定罪的情况下,在量刑上应适当从轻,以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从犯罪情节来看,杨某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可以从轻处罚;从归案后态度来看,杨某认罪悔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被害方的损失。案发后,被告人杨某家属根据其意愿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除了向被害人所在救治医院担保所有医疗费以外,还先后将共计250万元的赔偿款交到公安机关用于赔偿。截至开庭时,杨某家属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已经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且实际履行,并获得了被害方的谅解;从一贯表现来看,被告人杨某有爱心和社会责任心,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共资助过39名贫困大学生,同时,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先后捐赠200万余元。鉴于以上理由,恳请合议庭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

  针对辩护人提出的关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答辩,公诉人在第二轮发表的公诉词中认为:关于本案的量刑,被告人杨某是守法经营、热心慈善事业,但是,对于被告人的这些事前的行为依法是不能抵偿事后的犯罪行为;在案发后被告人杨某积极赔偿,认罪态度也是较好的,但是,赔偿是法定义务,也不是定罪应当考虑的问题;对于法庭最后对本案的量刑,还在于案件的情节及严重后果,量刑的幅度有法律规定。

  据了解,台州中院为保证该案的公开、公正审理,以庭审观摩的方式,首次开展了“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了该案的庭审全过程。

  因该案案情相对复杂,合议庭将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合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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