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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律师抢座吃亏 殴打同学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2 07:34:15 人浏览

导读:

身为律师资格考前辅导班学员的王俪霞,就因为挣抢课堂座位问题,不能冷静处理,指使他人殴打同学,为自己的知法不用付出了代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帮凶李根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王俪霞一直梦想着能够成为一名律师,
  身为律师资格考前辅导班学员的王俪霞,就因为挣抢课堂座位问题,不能冷静处理,指使他人殴打同学,为自己的知法不用付出了代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帮凶李根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王俪霞一直梦想着能够成为一名律师,为此她报名参加了海淀区航天桥律政司法培训学校的“律考”辅导班。由于上课时间有时安排在晚上,原本就不富余的座位再加上“护花使者”们的到来,变得更加紧张。为保证学员晚上上课的座位问题,学校特意向他们发放了听课证,要求只有持证者才能使用课桌椅。但尽管如此,课堂上仍还有一些很不自觉的人,本案的被伤者赵某和丈夫吕某就是其中的一对。
  
  2003年7月31日晚,又到了上课的时间,而且是串讲。王俪霞急匆匆地赶到学校,想找个好位置。但是,当她步入教室后发现,连一个空位都没有了。毕竟自己是交了钱的,于是她拿出听课证来到坐在同桌的赵某夫妇身旁,要求赵某的爱人吕某给自己腾出座位。然而,吕某不但没有照办,反而与王俪霞发生了争执,并和赵某对王俪霞进行踢打,在老师的劝阻下方才罢手。为挽回颜面,王俪霞要求赵某和吕某当众向自己赔礼道歉,可是赵某和吕某不但再次拒绝了她的请求,甚至还扬言将她从窗户扔出去。
  
  事件到此,王俪霞并无任何过错,学习法律专业的她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然而,深感委屈的王俪霞却选择了找人出气的做法。8月2日晚,她向弟弟和朋友李根喜倾诉了自己的遭遇。8月3日上午,三人在学校门口集结。8点30分,赵某依然在丈夫吕某的陪同下前来上课,为取钱她独自一人向校门口的自动取款机走去。而她的这一举动正好进入了王俪霞的视线,她用手一指说:“就是她”!李根喜立即走了过去问:“是不是你打王俪霞了”?赵某也不示弱反问到:“关你什么事呀”?一石击水,李根喜向赵某大打出手,致其胸12椎体压缩骨折、腰4椎体撕脱骨折、全身多发软组织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在此期间,王俪霞的弟弟对前去解救的吕某进行阻拦。
  
  将赵某打倒在地后,李根喜欲乘出租车逃离现场,后被赵某和吕某乘车追上,最终被民警抓获。案发当日,王俪霞到公安机关投案。
  
  一中院在审理后认为,尽管王俪霞在客观方面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害人在本案中有严重过错,但是王俪霞在与他人产生矛盾后,不能通过正当渠道妥善处理,明知纠集李根喜等人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李根喜致人轻伤,故王俪霞及李根喜的行为属共同犯罪,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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