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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乞丐起歹念 奸淫未遂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2 06:39:53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欲强奸乞丐的彭某,被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04年3月11日晚7时许,彭某在本市王庄镇新街一走廊下,遇一乞丐在街旁一走廊下寄宿,彭某路过此处,即起歹念。次日凌晨零时许,彭某溜至该处,强行撕扯王女的衣服欲奸淫,王女极力反抗,彭
  近日,欲强奸乞丐的彭某,被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04年3月11日晚7时许,彭某在本市王庄镇新街一走廊下,遇一乞丐在街旁一走廊下寄宿,彭某路过此处,即起歹念。次日凌晨零时许,彭某溜至该处,强行撕扯王女的衣服欲奸淫,王女极力反抗,彭某顺手拿起木棍打在王女头上,将王女头打破出血,王女挣脱逃走,彭某强奸未遂。经法医鉴定,王女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徐州司法精神疾病司法技术鉴定组鉴定,彭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奸淫妇女,虽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但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属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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