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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犯罪未遂怎么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22:30:15 人浏览

导读:

绑架罪是一个社会危害极大的罪行,当然由于情节的严重,我国法律的量刑也会随着加重,但是有时候因为各种措施,将绑架行为扼杀在摇篮里,但是还是存在这个绑架行为怎么判刑?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绑架罪犯罪未遂怎么判刑。
  绑架罪是一个社会危害极大的罪行,当然由于情节的严重,我国法律的量刑也会随着加重,但是有时候因为各种措施,将绑架行为扼杀在摇篮里,但是还是存在这个绑架行为怎么判刑?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绑架罪犯罪未遂怎么判刑
 
  一、什么是绑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的量刑分歧
 
  一般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对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情形的认定和量刑尺度的把握上存在着较大分歧或困惑,主要表现在:一是非典型绑架罪与典型绑架罪之间法律的界定,比如勒索型绑架罪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之间的法律界限问题;二是量刑困惑。由于对绑架罪的立法本意涵盖的内容在执行理解上有较大偏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导致两个极端,要么在十年以上量刑,要么就按免予刑罚处罚处理,中间未设过渡刑。两者量刑差距之大,导致司法裁决的混乱。因此,有必要对绑架罪的罪名涵义、犯罪构成要件及其本质特征、罪与刑的冲突等问题加以探讨和研究。
 
  三、绑架罪犯罪未遂怎么判刑
 
  绑架未遂应当比照既遂从轻处罚。
 
  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和中止
 
  犯罪既遂是指某一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只要绑架行为实施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也有人认为应当以是否实际取得财物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判断既遂行为的标准。笔者认为,评判既遂未遂不能简单地从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上机械地分析,绑架罪客观行为应当视为单一行为而不是双重行为,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了被害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并未对人质的人身实际控制,不构成既遂,那种以是否实际取得钱财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客观评判标准是简单的结果论。王某因赌博输了钱,就产生绑架小孩A的念头,一日上午将A绑至一偏僻的旧房内,要求A的父亲送5万元钱。后见A苦苦哀求,王将小孩放掉。对此案的犯罪形态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王的量刑,有人主张绑架既遂,有人主张绑架未遂,还有主张绑架(中止),这样偏差缘于对绑架罪既遂的标准的不同理解。很显然,王某在实施绑架行为以后,由于自动放弃继续勒索行为,结束控制被害人处于的不法状态,应当以中止犯论处。
 
  当然绑架罪虽让是一个社会危害极大的行为,但是相对于既遂来说还是需要有一些差别的。从另外一个方面也体现出我国法律的公正性。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绑架罪犯罪未遂怎么判刑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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