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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绑架勒索百万 案犯再次被判无期徒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2 03:03:56 人浏览

导读:

被告人田某曾因贪污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假释期间,伙同他人使用手枪和麻醉药品,将某公司经理绑架至河北省某地,并向被害人家属勒索赎金100万元。警方接报后成功解救人质,并将田某等5名被告人抓获归案。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绑架罪判处田某无期徒
  被告人田某曾因贪污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假释期间,伙同他人使用手枪和麻醉药品,将某公司经理绑架至河北省某地,并向被害人家属勒索赎金100万元。警方接报后成功解救人质,并将田某等5名被告人抓获归案。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绑架罪判处田某无期徒刑,同时撤消其假释。其4名同伙也分别受到惩处。

  被告人田某经人介绍结识了某公司经理刘某,后被告人田某、张某、赵某对绑架刘某进行了预谋,并分别购置了手枪和麻醉药品。后田某打电话给原“狱友”高某(另案处理)联系关押刘某的地点,并准备了汇款的地址及账号。此后,田某纠集同伙多次踩点,并欲绑架刘某,均因故未能得逞。

  案发当日,被告人田某、张某纠集魏某、王某等将刚下火车的刘某劫持到他们租乘的桑塔纳汽车内。随后,被告人赵某持枪威胁、恐吓刘某,并称“动就打死你”。魏某亦和王某一起对刘某进行威胁、殴打,且用事先准备的麻醉药品致刘某昏迷。

  在挟持被害人驶往河北省某地的途中,被告人张某从被害人手包中抢走人民币1.6万元。后他们将刘某关押在一空房内,由赵某、魏某、王某等轮流看守,并向刘某索要100万元赎金,被告人田某使用假名与张某等住在一酒店内。此后,被告人田某等让刘某给家属打电话,让其家属拿钱前来赎人。经被害人家属报案,公安机关成功解救人质,并将田某等5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一中院认为,田某等5被告人目无国法,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在共同犯罪中,田某首先提议绑架人质,并与张某共同预谋、策划,并实施绑架犯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赵某积极参与并纠集他人实施绑架犯罪,亦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魏某、王某在他人的纠集下参与绑架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应依法分别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无期徒刑。田某曾于1988年8月因贪污被判无期徒刑,1999年被假释,此次予以撤消。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8年,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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