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动态 > 4名歹徒到学校盗窃不成 在操场上强奸3名女生

4名歹徒到学校盗窃不成 在操场上强奸3名女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2 02:33:07 人浏览

导读:

4名歹徒凌晨窜到学校准备盗窃,竟在被发现后将3名女学生强奸。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主犯宋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万元。另几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到4年。2003年6月24日凌晨2时许,宋伟伙同张火明、郑俊伟、田庆波窜到成都某学校
  4名歹徒凌晨窜到学校准备盗窃,竟在被发现后将3名女学生强奸。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主犯宋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万元。另几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到4年。
  
  2003年6月24日凌晨2时许,宋伟伙同张火明、郑俊伟、田庆波窜到成都某学校准备盗窃电脑。4人在被发现后放弃了盗窃。随后,他们将欲上厕所的3名女生挟持到操场围墙边强奸。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出击将4名歹徒抓获。
  
  经审查,这些歹徒还伙同冯兴梅、杨林国于2002年6月至2003年7月间,在成都郊县多所学校盗窃电脑、彩电、现金、复印机等物品,价值16万余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