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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打伤劝架人 法也不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2 01:50:50 人浏览

导读:

利用节日休假的时间,与本单位要好的同事一起去旅游放松一下,本来是一件好事。然而,“玩过了头”不但会失去好友,还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本是好友却“玩”过了头刘义是沈阳一家运输企业的主管,他与王莉(女)、李云龙和黄欣等人,同在一个单位,都是密友。今年“五
  利用节日休假的时间,与本单位要好的同事一起去旅游放松一下,本来是一件好事。然而,“玩过了头”不但会失去好友,还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本是好友却“玩”过了头
  
  刘义是沈阳一家运输企业的主管,他与王莉(女)、李云龙和黄欣等人,同在一个单位,都是密友。今年“五。一”期间,刘义张罗着几位好友一道去广西游玩,在游玩中他们欢乐无比。
  
  5月7日,刘义等人在结束了广西的游玩,乘火车回沈阳。他们在车上玩了一阵牌后,觉得没趣,为消磨乘车时间,他们又一起来到餐车饮酒。在饮酒中,因刘义与王莉开玩笑过分,引起了刚刚玩牌输了钱的李云龙的不满。王莉与李云龙是好朋友,李云龙认为刘义有意和自己过不去,是在“撬行”,再加上几天来刘义过分关照王莉的事情也涌上心头。借着酒劲,李云龙数落了刘义几句。刘义自恃领导身份,回骂了李云龙几句。这一下气坏了李云龙,二人遂发生口角,随之便厮打在一起。刘义被李云龙推倒在地后,顿时火冒三丈。刘义从地上爬起来后,随手抓起一个酒瓶,将瓶子的下半部磕掉,便向李云龙刺去。见此情景,黄欣和王莉上前阻挡。结果,王莉被刘义所持的酒瓶扎伤脸部,伤口缝了8针。经鉴定,王莉为轻伤甲级。

双方唇枪舌剑,好友反目成仇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双方当事人均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但双方的律师对此案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刘义的律师认为:刘义是打击错误,不构成犯罪,其理由是:刘意图伤害的对象是李,但由于王、黄突然上前阻拦致使刘未能实现故意伤害到李。因此,刘的行为是故意伤害未遂行为,不构成犯罪。
  
  王莉的律师认为:刘的行为构成犯罪。其理由是:刘故意伤害李,但由于出现王、黄上前阻拦,这个突然意外,才未造成李伤害的后果,而造成王的伤害,刘是应当预见自己持酒瓶刺人造成他人伤害,实际上是刘的行为已经造成伤害,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法律应予追究
  
  公安机关经过慎重的研究后,采纳了王莉律师的意见。据有关专家介绍,从刑法原理上讲,打击错误是指行为实施中行为的实际指向发生误差,以致侵害并非意图侵害的对象。打击错误具有下列特征:只实施了一个行为;主观上必须同时具有数个异质的不同罪过,例如故意和过失;实施侵害的对象与意图侵害的对象不一致;对实施侵害的对象不存在故意,但可以是过失;一个行为可能同时发生数个不同的罪名,例如故意伤害未遂和过失致人重伤等。本案中,刘打击错误,对实际发生结果的过失伤害行为成立,成立过失罪。
  
  5月22日公安机关对刘义进行了刑事拘留,准备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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