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动态 > 八民工痛打小偷伤口上撒盐致其死亡被判刑

八民工痛打小偷伤口上撒盐致其死亡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13:05:19 人浏览

导读:

殴打小偷,在其伤口上倒酒、撒盐、泼冷水,小偷死了,打人者该不该坐牢?昨(16)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打死小偷案:8名打人民工犯故意伤害罪,其中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另6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青羊区法院经审理此案后认为,虽然
  殴打小偷,在其伤口上倒酒、撒盐、泼冷水,小偷死了,打人者该不该坐牢?昨(16)日,成都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打死小偷案:8名打人民工犯故意伤害罪,其中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另6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
  
  青羊区法院经审理此案后认为,虽然8名民工的行为单独看均不足以致“小偷”死亡,但其死亡是由多种外力促成的,是民工们共同故意实施伤害的结果。
  
  法院方解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8名被告向被害人家属支付赔偿款4.5万元。鉴于8人投案自首,又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故可以适用缓刑。
  
  现场直击
  
  民工亲友团来了30多人
  
  上午9时,距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还有1个半小时,青羊法院门前就陆续聚集了30多人,他们都是本案8名被告人的直系亲属和工友。“说句老实话,哪个工地不恨小偷嘛?他们不但偷材料,还偷衣服,整得我们连穿的都没有……”
  
  一名参加旁听的民工说,“当时工地上那么多人,差不多都打了小偷。”据民工们说,以前将小偷抓了又放,但过不了多久这些家伙又会偷上门来,让他们头痛不已。
  
  10时30分,在法警的押送下,8名被告鱼贯而入,每个人都情不自禁地用目光去寻找人群中的亲人。在一阵“老公”、“哥哥”的喊声中,被告李刚的妹妹哽咽了,她伸手想去握哥哥的手,但还没握住,李刚他们8人就被带进了审判庭。
  
  案情回放
  
  伤口上撒盐泼酒
  
  1月11日凌晨4时许,被害人景春峰翻墙进入成都市清江村一拆迁工地被发现后,从脚手架上失足摔下。该工地民工冷祥贵、江斌、冷祥伟、龚昭福、杨文楷、李刚、王留根、张建8人将其带至工地办公室审问拷打,后又将景捆绑在工地大门的铁栏杆上,脱掉他的上衣后继续殴打,并在其伤口上倒酒、撒盐、泼冷水等。上午10时许,奄奄一息的景春峰被送至医院,下午2时就因抢救无效死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