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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杀妻弑女戮侄重伤岳母 凶犯伏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22:53:54 人浏览

导读:

34岁的北京市平谷区农民刘占良,与妻子发生口角后,残忍地将妻子、女儿砸死,将妻侄砍死。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日前对刘占良执行了死刑。刘占良与妻子杨某长期感情不和。2005年8月23日5时许,刘占良在本市平谷区家中,因琐事再次与妻子发生口角,

  34岁的北京平谷区农民刘占良,与妻子发生口角后,残忍地将妻子、女儿砸死,将妻侄砍死。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日前对刘占良执行了死刑。

  刘占良与妻子杨某长期感情不和。2005年8月23日5时许,刘占良在本市平谷区家中,因琐事再次与妻子发生口角,遂持家中铁锤猛击妻子及9岁女儿的头部数下,致妻子及女儿死亡。后刘占良驾驶摩托车又窜至平谷区岳母胡某家中,趁胡不备,持胡家中的菜刀猛砍胡头部,致胡重伤;后又持该菜刀猛砍妻子7岁的侄子杨某头面部数刀,致杨死亡。刘占良作案后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刘占良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因琐事竟以残忍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三人生命,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被告人作案后虽能主动投案自首,但鉴于其犯罪手段凶残,致多人死亡,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国法院网·高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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