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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红了眼 银行主任挪用160万存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22:51:22 人浏览

导读:

深陷赌博泥潭的万州某银行分理处主任冉某,多次将客户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供自己使用。截至案发时,冉某挪用而未予归还的银行资金多达160万余元。日前,法院一审判处冉某有期徒刑6年。现年40岁的冉某,案发前是万州某银行的分理处主任。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至2008

  深陷赌博泥潭的万州某银行分理处主任冉某,多次将客户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供自己使用。截至案发时,冉某挪用而未予归还的银行资金多达160万余元。日前,法院一审判处冉某有期徒刑6年。

  现年40岁的冉某,案发前是万州某银行的分理处主任。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冉某利用其担任万州某银行分理处负责人之便,采取伪造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方法,先后12 次将客户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归自己使用。

  两年前,冉某开始到电玩城赌博,而且越陷越深。输红了眼的冉某,最终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据了解,冉某最多的一次输了20多万元。如果已被支取的客户来取款,冉某如何应对? 法院称,当前一客户前来支取存款时,冉某又伪造凭证将其他客户的存款支取后交给前客户。而到了2008年10月,因冉某挪用了一笔较大金额的存款,当客户来取款时,他无法挪到其他资金来救急,只有外逃。截至案发时,冉某利用该手段挪用而没有归还的银行资金为160万余元。

  案发后,警方查明冉某曾在开县生活过,他在开县有很多亲朋,于是锁定冉某可能会逃往开县。事后查明,2008年12月,冉某便一直在开县躲藏。其间,万州警方还曾找到在开县经营洗浴中心、与冉某关系密切的谭某,要求其协助抓捕冉某,但谭某明知冉某涉嫌犯罪,还为其提供食宿和住所。直到去年6月30日,冉某在谭某的卧室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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