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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自制土炸弹放宝马车上敲诈10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18:51:54 人浏览

导读:

将自制的简易炸弹粘贴在一辆宝马车上,欲敲诈车主10万元。江岸区法院昨日透露,行敲诈的2名男子均被警方抓获,一人判刑3年,另一人则因协助写敲诈信被判刑9个月。这起恐吓敲诈事件发生在去年9月2日。住江岸区的市民孔先生,意外发现自己的宝马车后挡风玻璃处贴有一张

  将自制的简易炸弹粘贴在一辆宝马车上,欲敲诈车主10万元。江岸区法院昨日透露,行敲诈的2名男子均被警方抓获,一人判刑3年,另一人则因协助写敲诈信被判刑9个月。

  这起恐吓敲诈事件发生在去年9月2日。住江岸区的市民孔先生,意外发现自己的宝马车后挡风玻璃处贴有一张纸条,纸条旁还有钢管、手机缀在一起的东西,纸条上写道:“这是一枚遥控炸弹,如果不想你和你的家人受伤害,2天内存10万元到账户,不准报警,否则后果自负。”

  孔先生大惊,赶紧报警。警方赶到后,经排爆检测是一枚用装有火药的钢管、手机制成的简易炸弹,确含有炸药成分。

  随后在警方部署下,孔先生按照账号向对方汇款1万元,再伺机抓捕。然而,钱汇去4天却未见对方取钱。去年9月6日晚,警方将正在找朋友要债的男子苏某抓获,次日,与苏某共同作案的男子杜某也在枣阳车站落网。

  经查,22岁的男子杜某是枣阳人,2007年5月因嫖娼被劳教,认识同被收容教育的咸宁男子苏某。去年8月,杜某放出来后携火药、钢管等物品从枣阳赶来武汉找到苏某,称打算“弄点钱花”,他制作简易炸弹后,让苏某帮忙写下勒索信,并谎称是“遥控炸弹”。

  杜某向法庭交待,放出炸弹后两人都害怕不已,一直到案发被抓,都不敢去查看银行的账户。

  江岸区法院认为,杜某和苏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杜某属主犯,判刑3年,苏某属从犯,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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