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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2 16:13:21 人浏览

导读:

市场经济就是按劳分配,但是有一些人,却不找正经工作,而是生活在灰色地带,干一些违法的工作,比如介绍卖淫,这在我过境内是违法的,被抓到要被刑法处罚,那么介绍容留卖淫罪怎么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场经济就是按劳分配,但是有一些人,却不找正经工作,而是生活在灰色地带,干一些违法的工作,比如介绍卖淫,这在我过境内是违法的,被抓到要被刑法处罚,那么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只是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构成犯罪。

  三、组织卖淫罪有哪些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嫖娼活动产生、存在并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毒化了社会风化,危害了社会治安。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设置卖淫场所或变相的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如以开办旅馆、娱乐城为名,而实际上以此作为卖淫的场所。其二,虽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但通过控制从事卖淫的人员,有组织的进行卖淫活动。如某些饭店、旅馆的负责人组织服务员到店外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多人”,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是女人,也包括男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单位的人员或者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他人卖淫的,也应按自然人犯罪处理,即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牟利的目的。但因为刑法没有将牟利的目的规定为主观要件,故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对组织他人卖淫行为是故意的,即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介绍卖淫、组织卖淫达到立案标准,就要坐牢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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