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名交警副大队长,21日因醉驾被判拘役3个月。这也是浙江省乃至全国自全国人大通过醉驾入刑条款以来,首名因醉驾获刑的交通执法人员。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胡某
如何理解和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关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规定(以下简称“醉酒驾车犯罪”),厘清这一规定与相关法律规定的关系,是刑事法学研究和
6月13日上午,于上月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的“下海”医生刘某走出了丰台区看守所。据悉,他不仅是“醉驾入刑”新规实施后北京量刑最轻的被告人,也是北京市因“
为了更好地解释和说明并非醉驾就一律定罪的观点,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很多学者都试图通过对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求得理由支撑。但是
近日,“因公醉驾”成为网络热词,起因是网传四川丹棱县交警查处酒驾时,发现县水务局副局长宿仁训酒后驾驶公车,酒精检测已达“醉驾”标准,但交警部门认为情节轻微且“因
笔者对于“危险驾驶罪”是否一律入罪的问题不再赘述,现主要阐述“因醉酒驾驶问题涉嫌的‘危险驾驶罪’中存在的共犯(本文中“共犯”均指“共同犯罪”)问题”。
众所周知,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醉驾”司机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醉驾”自首是否可以减轻处罚等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房山检察院5月19日召开的研讨会上,执法人员和专家建议应当增加“醉驾”
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5月12日介绍,国家强制性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已经过修订,今年7月1日实施,新标准增加了一些细节规定———为保证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10日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正确把握危险驾驶罪构成条件,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
最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