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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1 16:41:47 人浏览

导读: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林木的管理制度,破坏扰乱了国家林木产品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观目的是牟利、客观后果是销赃、收赃,犯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林木的管理制度,破坏扰乱了国家林木产品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观目的是牟利、客观后果是销赃、收赃,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违反国家森林法及相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的规定;

2、以牟利为目的;

3、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

4、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多次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数量较大、获利丰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犯罪团体的组织者,首要分子;造成正常管理秩序的混乱等。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实施了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下实施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前述规定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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