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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7:18:58 人浏览

导读:

对于现在的刑罚种类是十分丰富的,其中有几个十分重要的刑罚种类就是拘役以及管制的,对于这两个刑罚是有着十分相似的地方的,但是又是有所区别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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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根据上述规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判处,其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二、拘役拘役期限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个月)相衔接。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更为连贯和严密。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三、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一)含义与性质的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管制刑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二) 期限的不同:拘役刑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管制刑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的全部内容。拘役以及管制的区别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事情的,所以说一定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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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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